阳光保险要在车险人伤案件中推行“闪赔”服务了。
2月23日早上7:33分,阳光产险江苏南通中心支公司的查勘定损员吕常春接到报案,这是阳光产险承保的一名客户与一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一人轻伤。同时,他了解到该案件可以按 “闪赔”服务标准进行处理。在客户和伤者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后,他将相关材料上传至阳光产险 “车险闪赔系统”,13点36分,赔款支付完成。
一起通常要耗费十天半月才能结案的“人伤案件”,就这样被通过“闪赔”用6个小时处理完毕了!
据了解,这是该公司在2011年首创了车险“闪赔”服务标准之后,再度对其服务进行升级。所谓“车险闪赔服务”,即对“阳光‘e车险’客户,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超时按赔款金额百倍罚息”。
据阳光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阳光保险对“闪赔”服务进行了升级。即,除现有阳光“e车险”客户外,向2012年起保的阳光产险电销客户开通“闪赔”服务;探索车险自助理赔处理方式,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等待时间,通过指导客户自己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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