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三者险条例正式出台。昨天,国务院第462号令发布,正式对外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强制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强制三者险,它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它的“强制性”体现在,它不仅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而且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随意解除强制三者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以人为本
强制三者险将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作为首要目标。《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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