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在中国政府网,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实施情况接受在线访谈时强调,监管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郭左践说,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指在费率审批环节,就是保监会在审批保险公司制定交强险费率的时候,要坚持按照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来审查。具体技术操作上,监管机关根本职责是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中根据各种数据测算,它是站在经营角度来考虑的。监管机关在审核公司报来的费率精算报告时,要审查这个精算报告里的精算数据是不是有基础,选择的方法是不是准确和科学,同时把利润因子剔除。
他说,监管机关在审核时,要求保险公司以成本因素来确定费率,而不含盈利因素。现在很多人理解成公司经营成果不能出现利润,似乎公司经营成果出现了利润,就是不执行“不盈利、不亏损”,实际有一些误解在里面。道理很简单,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只要是做经营的,不是盈利就是亏损,不可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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