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前几天从她朋友手中买了辆车,这车其实是姐姐的朋友从别人手中刚买的,朋友因有急事需要用钱,所以车还未过户就卖给了姐姐。谁知姐姐第一天上路就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了。请问,原车主及姐姐的朋友要对受伤人负赔偿责任吗?
王秀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因为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原车主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