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酒后驾车伤人惨剧频发,一边是交警按“上限”严厉处罚,矛盾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法律困惑?有法律专家呼吁尽早修改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加重处罚,或考虑增设“酒后驾车罪”,对酒后驾车行为单独定罪。 交警部门:“顶格处罚”无法再加码
酒后驾车惨剧愈演愈烈,网友评论对准了执法部门。有网友说,“交警对酒后驾驶者处罚不痛不痒,导致他们越来越胆大妄为!”网友强烈建议加大执法力度,“不要对饮酒驾驶者心慈手软。”
为何不重罚?广州市交警支队某负责人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对违法者采取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乃至15日以下拘留等措施。“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目前对酒后驾驶已采取‘上限’处罚,无法再加重处罚。”
该负责人解释,现有法律规定下,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的查处整治力度不可谓不严,但酒后驾驶行为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驾驶者守法意识不强,是类似事件不断上演的重要原因。 法律专家:酒后驾车应单独定罪
暨南大学法学教授梁玉霞表示,当前立法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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