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注意事项:
1、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应在30天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应将出险人的优惠顾客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出险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经果、就诊医院、以及报案人的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重要信息告知接案人。
2、理赔申请人整理好理赔资料后,联系金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并提交资料。
3、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由索赔申请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4、如因索赔申请人自身延误通知保险公司而导致无法证明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将不负赔付责任。
二、应备材料
1、理赔申请须知
(1)、申请人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或监护人
A、生存受益人仅限于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
B、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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