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是交强险政策实施的第一个完整业务年度。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由于事关每一个机动车主的切身利益,交强险自问世以来几乎就争议不断,其风波所及,甚至连中国保监会出台的有关交强险的每一项措施,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消费者的质疑,甚至抨击。而就在一些带有很强情绪化色彩的抨击和质疑声中,关于交强险的真正价值和积极意义,正在有意无意的被忽略或者歪曲。记者认为,出现这种始料不及的局面,对交强险本身甚至其他强制险种来说,都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其中值得相关各方思索之处良多。
记者曾于去年底、今年初就交强险的实施情况,对全国近十家财险公司进行过系列采访。那时候,有关“暴利说”尚未形成气候,但对费率过高和无责赔付的质疑已经不绝于耳,来自监管层的正面回应也还没有出现。各保险公司的普遍反应是,交强险规范了当时混乱的车险市场,使车险市场逐渐摆脱了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时代,走上了理性发展和追求服务、品牌的健康之路。
对于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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