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同时指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从2011年1月1日起,已经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这项优惠政策实行之初是事出有因。当时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汽车产销逐月下滑、中国车市处于一派低迷。国家为了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激励消费者购买,振兴汽车产业,推出一系列鼓励扩大汽车消费的措施,其中就包括针对小型车的购置税优惠。
近两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市场发展迅速,2009年我国汽车就以1364万辆的销量成绩首度成为全球第一汽车产销大国。2010年前11个月,汽车累计销量已经达到1639.54万辆,预计2010年全年销量将超过1800万辆。其中小排量汽车也由于车购税优惠政策的优惠,受到消费者欢迎。而此次国家对这项持续了两年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势必会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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