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保险条款”)第8条规定:出了交通事故,司机有责的,不问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偿数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司机无责的,交强险赔偿数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 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由此可见,在交强险理赔中,虽然不是无责不赔,但却是无责少赔。
日前,媒体报道了北京、南京的一些法院判决商业第三者保险合同中“无责不赔”条款无效的案 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然而,现实中,交强险理赔中“无责少赔”的情况却被人们忽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保险条款”)第 8条规定:出了交通事故,司机有责的,不问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偿数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 额2000元;司机无责的,交强险赔偿数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