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交强险有关制度,卫生部近日印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诊疗行为。10日,中国保监会转发了卫生部的有关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产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和理赔过程中参照执行。
《指南》是交强险制度的配套措施之一,事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救助等重大民生问题,其颁布实施故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据悉,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早已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时隔一年多,《指南》正式出台,填补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临床诊疗规范的一项空白。《指南》分析了机动车车内人员、摩托车驾驶员、骑自行车人、行人等的不同伤情特点,对各类型创伤、早期并发症等提出了主要诊断依据、基本治疗原则。《指南》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保监会认为,《指南》的出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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