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某晚,一辆凌志小轿车行驶至惠州市博罗县某路段时,突然撞上路边大树严重受损。车主胡某即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到场勘验,交警现场初步确定当事驾驶员为男子钱某。当胡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付时,却遭拒绝。保险公司称,根据报险电话录音怀疑当时真正的驾驶者为喝了酒的胡某,而钱某则涉嫌顶包,按照保险条款规定酒驾肇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胡某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听录音怀疑是顶包
一审判决书显示,该起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被保险人为胡某,是某公司的老板。当晚,胡某即致电保险公司和交警,通知到事故现场处理。胡某描述该车因车胎突然爆裂,引致方向失控而撞到树,造成车身严重受损。交警认定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初步确定肇事司机为胡某的下属钱某。其后,胡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在保险范围赔付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对此,保险公司方面拒绝了。理由是胡某在事发后谎报事故经过,伪造事故发生过程,导致事实无法查清,因此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认为,事故车辆属于酒后驾驶造成。其依据是车辆发生事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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