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疯狂的抢匪,面包车司机丁宝勇敢地驾车追了上去,撞击劫匪的摩托车,而摩托车在行驶不稳继续前行的过程中,将路人张豪撞成重伤。张豪随后将抢匪刘涛、驾驶员丁宝及其所在单位萨茨公司,摩托车及面包车各自投保的天安保险、平安保险都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122399元。南京溧水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涛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应负主要责任,丁宝的行为具有正义性,负次要责任。 面包车司机追撞劫匪伤及无辜路人
2010年3月10日下午2时许,溧水萨茨公司会计傅怡因单位业务需要,到银行去取15万元现金。单位派了一辆面包车,由驾驶员丁宝负责接送。取到钱后,傅怡把钱装进一个布袋子,放在车内仪表盘上。行至县城大西门街时,傅怡有事先行下车,几分钟后,面包车副驾驶门突然被一名戴头盔的青年男子拉开,装有15万现金的布袋也被其抢走。那名男子抢到钱后,坐到了路边不远处一辆蓝色铃木无牌摩托车后座,早已等在摩托车上的驾驶员则加大油门一路狂奔而去。丁宝见此驾车猛追,并开车撞击摩托车,失控的摩托车将路人张豪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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