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起草的《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条款》)上周末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修订完成后,这一车险新规有望明年初出台。在征求意见阶段,很多车主都对《示范条款》抱有很大期望,认为条款中的代位求偿、减少免赔事项等,都看准了目前车险理赔当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和争议,很大程度上更好保障了被保险人即车主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条款能够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实行。 关注一:“高保低赔”有望解决 《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所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在车险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常出现的争议就是“高保低赔”现象。事实上,车险“高保低赔”现象一直被指为霸王条款。比如车主需要按照新车全价来购买保险,但一旦造成车损需赔付时,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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