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突然失控,撞击两车后,冲过绿化隔离带,撞向道路另一侧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撞死摩托车司机。随着对事故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摩托车主属于无证驾车,而且未戴安全帽;而肇事车主事发时“脑中一片空白”,并且有癫痫病史。面对这些复杂的因素,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昨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肇事车主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该案是通过远程系统审理的,法官在一中院庭审,而双方当事人则在南汇法院。同时通过东方网对外直播,远程审理并且网络直播,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开庭方式在上海尚属首例。 2007年5月8日7时05分许,36岁的何正华开着摩托车,沿着南汇区南六公路由北往南行驶。灾祸突然降临,一辆牌号为沪F-86518的轿车从马路对面冲过来,越过隔离绿化带,径直撞向何正华。 而在此之前,这辆肇事车沿南六公路由南向北在公路另一侧与何正华反向行驶,当车行至发展东路路口时,车辆一下子失去了控制,先后撞击同方向的两辆轿车,随后又冲出400多米,扑向马路另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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