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倾尽积蓄购买的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后,你除了焦急与难受外,是否想到向汽车经销商行使你的索赔权?在国家汽车“三包”尚未出台前,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对有质量问题的汽车,消费者完全可以大胆地使用法律赋予的索赔权。 阎先生在6月4日买了一辆价值18万多元的汽车,试车时就发现发动机有异响,但当时陪他选车的销售人员服务特别好,自己购车的热情也很高,被该车漂亮的外表和完美的广告宣传所“迷惑”。销售人员说:“那声音是正常的,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于是,他就马上付了款。然而,回家后,一位懂车的朋友一试驾,发现该车发动机的确有较严重的异常响声。第二天,阎先生找到汽车经销商要求换一辆新车,同时向经销商索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汽车生产商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阎先生有权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经销商的理由没有法律根据。 据了解,尽管目前我国汽车业还没有像其他产品那样有质量“三包”的规定,但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