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见一些车主在出险后抱怨“保险容易理赔难”,车主在投保了交强险及相应的商业险后,出险后该如何向保险公司就其财产损失理赔及理赔依据、适用的标准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该如何认定理赔标准等等都是近年来机动车保险理赔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当前车辆保险理赔纠纷主要存在的类型 笔者通过对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近几年审理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的调查发现,当前车险理赔纠纷主要存在以下五种类型: 一是车险赔偿数额争议纠纷。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总是希望据实全部赔偿,而产险公司则坚持按公司内部的理赔原则进行理赔,双方就具体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由此产生纠纷。 二是车辆定损纠纷。第一经保险公司定损且双方确认后因修理费增加而引发争议。第二保险公司定损后被保险人认为定损金额偏低,拒绝对定损单进行确认,后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了公估或评估,最终按照公估评估结果进行维修,或直接进行维修,产生了超出定损金额的维修费。第三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未与保险公司协商,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前径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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