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费率如何调整?

 所属分类:  2011-8-27 18:21:41    加入收藏

表2-5 车队费率浮动系数

项目

系数

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

40%及以下

-30%--20%

40%~60%

-20%--10%

60%~70%

0

70%~90%

+10%~+30%

90%以上

>+30%

续表

项目

系数

承保数量

20台<承保数量≤50台

-2%

50台<承保数量≤100台

-5%

100台<承保数量≤300台

-8%

承保数量2>300台

-10%

大额保费一

次付清

10万<保费≤50万元

-2%

50万元<保费≤100万元

-5%

保费>100万元

-5%

续保

续保1年

-2%

续保2年

-3%

续保3年

-5%

销售渠道

通过代理人投保

+5%-+10%

注 1.本表不能与表2-4同时使用。

2.浮动系数采用累加方式,系数值为正数表示费率上浮,系数值为负数表示

费率下浮。

3.仅适用于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以上的保险单。

4)风险修正系数的使用方法:

a)单车风险修正系数采用系数累加的方式,即

单车风险修正系数=系数1+系数2+系数3+……

如:客户享受“提供详细信息优惠3%”和“续保优惠10%”两项单车风险修正系数,则客户可享受的单车风险修正系数为

单车风险修正系数:-3%+(-10%)=-13%

b)车队风险修正系数采用系数累加的方式,即

车队风险修正系数:系数1+系数2+系数3+小…

c)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与单车、车队系数之间采用连乘方式,即

(1斗无赔款优待系数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1斗单车或车队系数)

5)单车风险修正与车队费率浮动不能同时使用。

6)单车风险修正或车队费率浮动仅适用于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的保险单。

7)风险修正系数表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

3)费率调整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如下:

1)车型系数与风险修正系数之间采用连乘方式,即

车型系数×(1+风险修正系数)

2)使用车型系数,风险修正系数后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时,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

注意:在费率表中,凡涉及分段的陈述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例如:“10万元以下”不包含10万元;“10万~20万元”包含10万元,不包含20万元;“20万元以上”包含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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