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
实施时间:3月1日政策内容: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L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具体标准是“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其中,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L以下的载客汽车。
摩托车下乡方面,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影响:在“汽车下乡”政策的鼓励下,微型客车、微型卡车、轻型卡车市场均超常规地大幅度增长,预计今年这三种车型最少净增长125万辆以上。其中,今年轻卡至少替代了35万辆以上低速汽车(农用车)市场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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