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正式公布。
该《办法》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摩托车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对此,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支持费率浮动挂钩机制的肇事信息平台,最晚不超过7月3日能够投入运行。对于新办法的实施,部分财险公司认为这意味着各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将会有所增加而同等条件收入减少,将加剧本土车险市场的激烈竞争。
费率暂时与交通违法无关
——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只保留了6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时,是以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已赔付的摩托车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
——扩大了下浮比例。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到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由草案的20%调整到30%。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为10%;
——缩小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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