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需给力责任险
除了私家车, 大多民众出行还会采取其他方式,如公交车、长途客车、火车、飞机等。但是近年来,此类出行方式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恶性交通事故时常见诸媒体。
随着“ 地铁追尾” 、“ 动车相撞”、“高铁故障”等事件的相继发生,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媒体都发现,灾难不仅导致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及难以应付的事故赔付,其连锁反应也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挫伤人们实现科学发展的信心,政府、企事业单位在事件中因此而承受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经济压力。承运人责任险其实早已深为人们熟知,对客运经营者及其营运客车,该保险是强制的。但是其他类的责任险种可就没这么好运了。
“公众安全事故频繁,让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考验。而十分有限的赔偿金额,凸显了我国企业保险意识不强、商业保险覆盖率低的现状,公众责任保险保障严重缺位。”有专家表示,公众责任保险尤需从战略、立法上采取“大手笔”举措进行推动才能取得更好的保障效果。
公众责任保险,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对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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