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一市民去年驾车发生了车祸,平安车险交强险当时保险公司表示双方不需赔付,而且不影响他下一年的交强险缴纳费用。但当他今年3月份为汽车续交保费时,却被告知他的车辆从交强险中扣除了100元,今年的保费上浮了,原本该交665元的保费现在需要交950元。
据了解,2010年3月25日下午,泰城市民王先生开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主未受伤,车辆也没有损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现场勘查员当时称,对方车和人都不需要赔付,王先生可以自己承担全责,自己修车,并不影响下一年的交强险,随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后来王先生直接找到4S店修车,理赔手续也由4S店办理。
2011年3月份,王先生续交保费时,被告知交强险被动用了。一开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告知他,车辆在此次事故只有修车的费用,并没有为对方赔付,也就没有动用交强险。后来又称这是保险规定中的无责代赔,即在发生双方事故后,就要从交强险中扣除100元给保险公司。
据王先生了解,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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