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法定强制险从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实施。近期,保监会公布了备受关注的交通责任强险赔偿限额,即在6万元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如果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同为6万元的责任限额,但不同用途、不同型号车辆需缴纳的保费也有所不同,其中营业用车和非营业用车的费率差别最大。
赔偿限额和费率一出台,立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笔者采访一些行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人员,各方普遍认为交强险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在一些细节方面,各方则看法不一。
行人:表示欢迎
“实施交强险,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弱势群体是一个利好消息。”多数行人都持有这样的看法。据悉,之前虽然有商业三责险,但因为没有强制性,可买也可不买,于是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车主出于省钱考虑,就没有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方即使有责任,也可能会以责任认定不合理为由拖延,甚至逃避支付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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