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车行买车,交强险是必须在提车之前就买好的,没有保险汽车不得上路。但是大家一定没想到,你交了保险的钱,并不意味着你的车就上了保险。共青城就有一位市民,买了车,交了保险钱后,提车回家的路上撞伤了人,这时保险还没生效呢,伤者的钱该谁来赔?
据车主刘明(化名)介绍,去年11月4日16时,他买了一辆新车。刘明说:“从车行将新车开回家时,一个小孩快速地骑着摩托车向我这个方向驶来,我还没来得急刹车,小孩就直接撞了上来。”
据小孩父亲介绍,小孩事故之后在医院治疗了好几个月,医疗费花去了8万多。车主刘明认为自己在车行买了全保,这个费用理应让保险公司承担。然而,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单出单时间没有到保险期为由拒绝赔付。
原来,刘明投保时虽然发生在车祸前,但是保险生效时间却在车祸之后。“合同的成立不能完全等同于合同的生效,生成保险合同的时间虽然是2012年11月4日15时30分,但保险期间是2012年11月5日零时至2013年11月4日24时止。”保险公司表示。
对此,刘明表示不认可,车行叫其将车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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