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发生碰擦,保险还未生效怎么办?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平安车险   2013-1-29 16:23:46    加入收藏

很多消费者在购车后就一直在等待提车的那天,可是作为消费者你是否知道,在提车的那天可能有问题的存在,在提车上路时还要多留心眼。

典型案例

撞人后第二天保险才生效

2007年5月28日,蒋先生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轿车一辆,当日下午支付了25.73万元,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手续的费用,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第二天,销售公司代蒋先生在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车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自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止。殊不知,蒋先生却在29日下午驾驶新车至中山环线以内永兴小马路永兴路口处,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蒋先生负全部责任。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造成了损失,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4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但双方对销售公司何时需办妥投保手续并没有作出约定,销售公司也未承诺过保险合同何时生效,蒋先生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蒋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承诺保险合同于2007年5月29日凌晨零时生效的观点不予采信。

虽然双方对何时办妥投保手续并未作过约定,但销售公司按交易习惯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代办投保手续予以完成,以保护购车人的利益。蒋先生在没有明确得到保险合同何时生效的前提下,仍然驾驶刚购买的新车至临时移动证禁止的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自身存在过错。

新车发生碰擦,保险还未生效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这种情况主要在通过经销商办理保险时容易产生,一般消费者的理解就是4S店在帮我办理保险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保险的生效时间,应该确保在提车当天就能生效。实际上,这是消费者误解了办理保险的流程,一般来说,到保险公司办理车险需要提供车辆购买的相关证明,很多4S店在购车时并没有现车,无法提前办理相关保险,只有等车到,办理了相关证明后才能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

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律师表示,消费者在委托4S店办理车险的时候应该明确告知4S店,保险应该在提车当天生效,如果4S店表示无法办理时,消费者可以让4S店先去办理车险,然后自己到相关的保险公司更改保险生效日期。目前,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生效日期的更改。

 

2013年6月10日

撞到自家人的 车险赔不赔
    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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