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闯祸保险埋单

 所属分类:  2013-2-26 21:28:49    加入收藏

爆竹闯祸保险埋单

法官提醒,购买保险要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条款内容,才能避免事故损失无人埋单的后果。(原案例《投保人未读懂条款事故损失不能索赔》,作者:胡子静、吴晓梅,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2月15日版)

笔者认为,本案保险人应通知银行索赔,而不是仅仅对被保险人的申请理赔予以拒赔。

一、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条件已成就。郭志系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身体致残,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条件业已成就,保险人应当依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虽然事故损失本身无人埋单,但投保人所欠贷款已有埋单人。

二、银行具有受益权。郭志的银行借款到期后只还了少部分利息,尚未归还本金。因此,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郭志残疾保险金应当由银行受益,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理赔的行为得视作出险通知,保险人应当通知银行办理理赔手续、终止与郭志的贷款合同关系、解除借款人的债务。

三、保险公司应讲究诚信。“重合同,守信用,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理赔工作的重要原则。投保人索赔时,保险人应当解释清楚该保险的功能系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因其贷款尚未归还而不能直接领取保险金,而应由银行提出索赔以解除其贷款债务,此与其利益诉求是一致的。依投保人最终认可法官的解释而撤诉推论,倘保险人能够阐明这些道理,投保人无论有未读懂保险合同条款,应当是能够接受向银行支付保险金的意见的。

四、银行应为本案诉讼的第三人。法院审案应准确判定双方争议的实质所在,释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原不明了者变为明了,让当事人自行调整行为方向,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真正定纷止争。本案双方诉讼标的是郭志的残疾保险金,银行为该保险金的权利人,依《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当为郭志已提起诉讼的第三人。本案法官似乎未认识到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条件已成就,不仅未通知银行参加诉讼,还准许原告撤诉,将保险人不予理赔原因归咎于“投保人未读懂条款”,还煞有介事地告诫读者“要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条款内容,避免事故损失无人埋单”。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2013年3月29日

新手购车勿忘缴纳各项税费
    国人对于买车,也变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对于购车之后的有关政策规定,就不是那么明了了,尤其是,国家这几年不断地对购置税政策做微调。”2013年汽车购置税是多少?“就成为很多购车消费者心中的疑问。对于2013年汽车购置税是多少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大多数的购车者表示,之所以对新车购置税是多少产生疑问,主要是国家对购置税税率,曾经多次做过调整。其实同一品牌的车在不同的地点购买,价格都会是不一样的,但是国家规定了每种车型的最低售价,收缴购置税的部门是按照车主实际购买的价格收取税费的,当发票上的价格低于...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