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车“易了主” 理赔遭拒赔

 所属分类:  2013-3-1 10:01:09    加入收藏

挂车“易了主”

去年7月9日,李师傅驾驶车辆,因操作不当而驶出路外,撞到路面的房屋,车辆侧翻,车上装载的一车防盗窗也损毁严重,造成损失14万余元。后交警认定李师傅负事故全责。好在公司是投了货物运输保险的,应当能获得赔偿。然而让李师傅想不通的是,几天后保险公司发来的,却是一张拒赔通知书。

原来,重型挂车由两部分组成,前面部分是牵引车(俗称主车),后面部分是挂车,两者分别有独立的车牌号。主车负责提供动力,挂车则负责承载货物。2009年10月,物流公司给A主车和B挂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保,签了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合同上注明了“运输工具:主车A/挂车B”。

但发生事故的时候,装载着货物的是B挂车没错,而在前面负责牵引的,却不是A主车,而是另外一辆C主车。李师傅回忆,当时A主车另有运输任务,于是就给B挂车套上了相同型号的C主车。

保险公司表示,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保险单上的“运输工具”栏中明确标注了投保主车和投保挂车各自的车牌号和车架号,从某种角度理解,这两辆车应该是一体的。现在出事的主车并非在他们处投保的主车,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013年5月9日

河北保监局将加强车险出单系统管理
     河北保监局将规范车险中介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车险出单系统管理,杜绝保险中介机构非法设立车险出单点。二是加强专业中介机构佣金管理。指定车险佣金结算的中介机构层级,其他保险中介分支机构不得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三是加强车险销售人员管理,提高车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门槛。四是加强专业中介机构人员工资发放管理,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此外,河北保监局在暂缓核准汽车销售服务类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基础上,拟于近期提高汽车销售服务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条件,积极引导车险兼业代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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