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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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0 1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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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那就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者是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那就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者是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5月18日
发掘效益:做强非车险业务成必然 发掘效益:做强非车险业务成必然
长期以来,由于车险占据了财险公司业务绝大部分的比例,非车险业务长期以来并没有获得太多的关注。但现在的情况和多年之前已经产生了相当大的不同: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各家公司不得不需要开拓除车险以外的业务,随之而来的是市场的混乱。
作为我国财产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非车险市场上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开始受到保监会的重视。为规范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扭转非理性价格竞争愈演愈烈的局面,监管部门也已表示,将会加强承保管理和风险管控,避免承保和再保险两个环节出现脱节...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