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尽通知义务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所属分类:  2013-3-16 17:25:15    加入收藏
称车主未尽通知义务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刘先生以8万元购得的这辆北京现代汽车,车牌号为粤BEV×××。2006年12月11日,刘先生向××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及车辆损失险等。其中盗抢险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68480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刘先生按约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也向刘先生签发了机动车辆的保险单。2007年12月7日,刘先生带着相关材料来到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支付保险赔偿金共计68480元。

  2008年1月23日,保险公司向刘先生发出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称,刘先生将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口后,离开时没有熄火,也没有关上车门,这是造成该车被盗的直接原因。刘先生的行为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刘先生应将危险程度增加的事实通知保险公司。但刘先生未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013年4月2日

投保车险 正确认识车损险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主要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所以几乎所有的车主都会投保。可最近,刘先生却遇上了烦心事,他投了车损险,但车子出状况后保险公司却不予理赔,这是怎么回事呢?眼下车价频降,对于车损险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另外,提醒广大车主,车损险并非万金油,保险公司有很多除外责任。如:遇到玻璃单独破碎不赔,车上所载物品碰伤车辆不赔,未年检或未上牌车不赔,新增设备损失不赔。此外,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车身单独划痕、轮胎或轮毂单独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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