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赔之五 驾车撞了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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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2 2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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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之五 驾车撞了自家人
实例:几年前,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钱。
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就两个字:不赔!
原因: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应对方法: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德阳李先生:前些日子,我看到许多车子,特别是出租车,前面的进气格栅没了,当时我很奇怪,后来一了解,原来把进气格栅取掉,有利于散热。所以,我认为,夏季到了,把车前方的进气格栅和发动机底板取掉,有利于发动机散热。
专家评语:理论上讲,取掉进气格栅和发动机底板,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动机的散热可能会起到作用,但没有太大的可操作性。因为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在100摄氏度左右,发动机散热不单靠散热控制系统的强制散热,同时,汽车在行驶中,迎风的气流经过散热器片和前部机舱,也是散热的途径之一。...
查看全文>> 首先应从车险欺诈的根源分析,不论何种欺诈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为了不当得利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最重要的是,欺诈的代价很小。此外,目前个人信用体系和相关法律环境也不够完善,许多人存在一定的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所以笔者认为,只有增加欺诈成本,使骗保者承担一定法律或经济惩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保险欺诈的存在。 第一,加大对参与保险欺诈者的处罚力度。光靠保险公司内部的力量是不够的,保险业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力度,依靠公安部门的威慑力量和专业手段来识破骗赔,并按有关法律严惩骗赔者。 第二,尽快...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9日
商业车险费率 市场化初衷:抑制价格战 目前相关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但鉴于目前大部分的中小财险公司在精算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体系、IT运营系统等方面都还没有做好自行厘定费率、开发条款的准备,因此,这一车险改革举措将会延后。
初衷:抑制价格战
今年7月,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拟出台商业车险手续费差异化标准,以抑制沪上车险不断攀升的手续费,但因拟议中的这一标准和保监会可能实施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冲突而无奈搁浅。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有望9月出台实施细则,并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大体方向为:合并目前市场上ABC3套商业车险产品,制定一个...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18日
减少车险讼累、第三者可直接请求赔偿 减少讼累、第三者可直接请求赔偿
车险引发的纠纷,司法实务中主要表现为 “理赔难”问题。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与受害人之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失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确认。此时,车主认为自己已经上了保险,故诉讼进行一般比较顺利,但拿到判决书后去保险公示理赔时,却被告知依据判决书不能获得赔偿,车主只得再进行一次商事诉讼,来解决保险理赔问题。在这类诉讼中,双方对理赔项目、金额等再进行确认,最后保险公司拿到判决后才进行理赔,而此时往往已消耗了很长的时间,这也是饱受投保人诟病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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