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二手车 保险是否同时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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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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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8日,原告蒋太斗与被告许德杰口头达成车辆买卖协议,被告将自己的车牌号为苏ECP548
桑塔纳轿车一辆转让给原告,原告给付了被告购车款人民币73400元,被告出具了收条。收条中载明:“今收到蒋太斗交来购车款人民币柒万叁仟肆佰元正,我承诺该车于06年10月28日15:30分前如有任何经济等问题由我本人许德杰负责,在此时间以后由蒋太斗负责。蒋太斗承诺在一周内办好过户手续,如今后该车需保险理赔等由许德杰协助处理”。当日,被告将该车交给原告。11月8日,原告至有关部门办理了该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原告。
同年10月31日傍晚,原告驾驶苏ECP548桑塔纳轿车外出途中因避让一辆大货车碰撞在马路边的水泥块上,致车前灯等车头部位多处受损。因被告购买的商业保险合同中含有车损险,原告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陈述许德杰是被保险人,自己是驾驶人。车辆修复花了原告3800元,为了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11月11日原告电话联系被告后,被告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内容为:本人全权委托蒋太斗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领取苏ECP548桑塔纳轿车于2006年10月3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金。同时,被告在《赔款委托书》被保险人处签了名。据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于11月21日将理赔款人民币3800元汇至被告的账户。之后,被告未将该款付给原告。为此,原告于今年4月28日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原告买受取得苏ECP548桑塔纳轿车所有权后,依附于该车的保险利益亦应同时移转于原告。而被告在转让车辆后,对该车不再享有保险利益。因此,被告在收到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的保险理赔款后,应当给付原告。据此,常熟法院于6月12日一审宣判被告许德杰给付蒋太斗人民币3800元。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车主将车辆过户后,经常会忘了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或原保单批注手续,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就会碰到原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各种险种的保险合同是否继续在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效力的问题。
锁定中青年消费群体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通过电话销售车险产品,由于省掉了中间环节,保险公司在成本上降低了8%左右。 平安财险副总经理孙建平介绍,电话车险的目标客户是私家车车主。一般来说,年轻人对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的认可度比较高。电话车险的主要客户将以25岁以上的中青年人为主。据其透露,平安电话车险专属产品的目标,是在中国汽车销售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车险专属产品发力车险市场,力争能够占据整个车险市场10%左右的份额。...
查看全文>> 车险定损一般是由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负责。车险定损流程的第一步就是从事故现场判断事故责任归属的,所以车主在出险后应该注意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很多车主就是因为缺乏保护事故现场的意识,未经保险公司的同意就将车辆驶离现场,导致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无法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之内,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在保险公司的勘察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必须将车辆移出现场,可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说明原因,并在现场标明事故车辆的位置,尽可能的多拍摄一些现场的影像资料,便于勘察人员能最真实地还原现场。
在车险定损流程...
查看全文>> 2012年10月23日
车主要怎么投保才能得到相对周全的保障? 车辆有哪些保险?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分。商业险有20几种,车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上齐全部险种。对一般车主而言,选择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的比较多。
知道了机动车辆有哪些保险以后,下面我们先来了主险之一的交强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投保交强险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车主认为...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3日
新《保险法》借助专业机构解决理赔难题 借助专业机构解决理赔难题
新法实施亮点纷呈,新旧对比之下很容易让人形成一个错觉,那就是将此前的问题都归咎于缺乏法律保障,认为新法一朝出台就万事大吉。事实并非如此。投保人对保单利益的担忧和困境归纳起来可分为3个方面:买不到、买不好和理赔难。
买不到中国保险行业历史不超过20年,产品服务的成熟度和发达市场还有一定差距,但购买国外保单或者“地下保单”又担心合法性和后续服务。投保人左右为难,担忧买不到好的产品。
买不对不同公司产品的利益、服务和价格有很大差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信息不对称,难以分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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