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程度增加的定义是什么?

 所属分类:  2013-4-10 16:22:19    加入收藏
危险程度增加: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较保险合同订立时有所增加,如车辆被改装、使用频率较低的自用车辆改为经营性使用、运输普通物资的车辆改为运输危险物品等。

2013年4月13日

交强险的理赔原则是什么
    理赔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如刘先生购买交强险和1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后,不幸遭遇车祸致使某行人伤残,刘先生承担事故全责,共需要赔偿受害方3.8万元,赔偿金额包括伤残费用2万元,医疗费用1.2万元,财产损失6000元。 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的理赔项目计算,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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