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

 所属分类:  2013-4-11 21:38:43    加入收藏


专家提示,为新车第一次购买车险时,请带齐驾驶证、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如属续保车辆,除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需上一年度保单正本。交清保费的同时,会得到保险公司统一格式的保险单正本、保险条款、保险卡和一张保费发票。拿到保单正本后,请仔细核对保单上列明的个人信息 被保险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和车辆信息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等是否正确,承保险种是否有错漏,以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不能轻易把车借给他人,如果其他人开你的车出了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赔或不能全赔。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些材料,常常往返保险公司多次,那么,如何才能尽快成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呢?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 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

  汽车保险专家表示,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 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您发生事故已经很不幸了,这时切记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解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您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

2013年6月30日

车险无责赔付不合理 费率奖惩比例不能草率
    “别人撞了我,我没有责任凭什么还要赔他?”交强险条款中令人不满也不理解的无责赔付,自问世以来就广受各界的质疑。  质疑交强险的代表人物之一、北京律师刘家辉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尽快救助伤员等方面的考虑,规定对伤者进行无责赔付还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财产损失,无责一方也要赔偿对方,就有点于法于理说不通了。6月17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社会公众举办的交强险专题讲座上,来自保险业内的精算专家也对无责赔付提出质疑。  财产无责赔付不合理  国内非寿险精算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也表示,财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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