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车辆应如何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这位负责人还介绍。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二、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
三、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计税依据,征收税款,核发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
四、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
五、删去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六条。
六、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表、补证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的样式、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使用。”
七、删去附件5和附件6。
本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退税条件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
3、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如何计算退税款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
2、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如何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
1、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
4、《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第二联原件;
5、单位车开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6、私人车提供本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限广州地区银行)账号页的复印件;
7、纳税人填写的《退税申请书》,单位车加盖公章;
8、纳税人填写的《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及退税申请,单位车加盖公章;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未办理登记注册的车辆
1、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证明;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原件;
4、《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第二联原件;
5、单位车开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6、私人车提供本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限广州地区银行)账号页的复印件;
7、纳税人填写的《退税申请书》,单位车加盖公章;
8、纳税人填写的《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及退税申请,单位车加盖公章;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先征后退的车辆
1、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
2、已办理免税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3、《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第二联原件;
4、单位车开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5、私人车提供本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限广州地区银行)账号页的复印件;
6、纳税人填写的《退税申请书》,单位车加盖公章;
7、纳税人填写的《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及退税申请,单位车加盖公章;
8、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