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支招 教您如何读懂车险合同

 所属分类:  2013-6-4 19:53:39    加入收藏

我国保险业市场化以后,大多数产品已经不再使用全国一致的“统颁条款”,各保险公司在拟订条款时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由于行业标准缺失,部分保险合同中出现了问题条款。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之前,应当把握条款中的关键内容,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首先,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核心利益所在。

其次,阅读除外责任条款。

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各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避免发生事故而不能理赔。

第三,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

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有无保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总经理签字;合同中的保险品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投保单上是否是自己的亲笔签名。

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

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更清晰地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防止出现理解上出现偏差。

第五,看合同解除或更改情况的规定或列举。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除合同条款中列明的情况外,不能解除或终止正在履行的合同,而投保人则可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

但有些保险条款赋予了保险公司单方面调整保障范围的权力,消费者应避免接受这种“不平等”条款。

在重点阅读以上五方面的内容时,消费者有任何疑问均应及时询问保险公司,后者有义务如实告知。

2013年3月16日

二手车转让引发的车险案例分析
     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桑塔纳小轿车,并与保险公司订立了机动车辆分项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清理债权债务的书面协议,约定:“贸易公司的新02-03166号桑塔纳轿车转给工业公司,车的过户手续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工业公司负担;但工业公司必须给贸易公司取得追加一辆小轿车的专控指标,否则,贸易公司不办理过户手续。“ 同月某日,工业公司原董事长李某因外出办事,贸易公司将该车派给其使用。李某驾该车途径某国道一拐弯处发生事故,致使车毁人亡。贸易公司当日向公安局报了案,并要求被告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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