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变更车辆用途,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所属分类:  2013-6-9 21:39:18    加入收藏

案例:捷达车主张先生,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由于工作清闲、薪水不高,张先生每天晚上都在国贸地铁站附近蹲点儿拉趟黑活儿,赚些外快。今年年初的一天晚上,张先生载着4名乘客回通州,并以每人20元的价格收取了费用。由于积雪路滑,张先生的车在过弯时突然失控,撞向了路边的电线杆。车上4名乘客中,后排的3名乘客均未受伤,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先生却发生了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车主张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了保险公司,得知有人员受伤,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连夜赶到事故现场和医院了解情况,在得知张先生向所载乘客收取了搭车费用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点评:变更车辆用途,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据了解,拉黑活,做收费的顺风车等行为均属于变更车辆用途的行为。车主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私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按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视为营业运输。而非营业用汽车指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

如果车主改变了用途等事项,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登记和评估损失。

2013年3月20日

安邦财险交强险费用名目有43项之多,各公司与其实难比较
    此前,中国保险业协会向社会披露2011年交强险经营情况:2011年交强险再度巨亏92亿元,运营5年半以来累计亏损高达173亿元……连续巨亏的交强险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就此,8月14日、8月21日,分别发文关注交强险巨亏背后的故事引发巨大关注。日前,深入分析发现,在2011年合计高达277亿元的交强险经营费用中,各家公司的费用种类繁多简直让人看傻了眼,典型的例子是,安邦财险交强险经营费用明细表中的费用名目有43项之多,而最少的阳光财险仅有9项,二者相差近4倍。 如此不统一的费用标准,不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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