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个案投诉问题的解析

 所属分类:  2013-6-26 20:26:46    加入收藏
一起简单的车险事故,本以为找保险公司简单赔偿了事,结果却让车主陈先生(化名)窝了一肚子的火。市民陈先生近日向记者投诉,“月初驾驶时跟一部的士碰了一下,车上有轻微划痕,对方负全责,简单的一个案子却把我折腾得够呛。从定损到最后的维修,自己感觉进入了一个连环套,想跳都跳不出来。”

  文/记者周慧

  个案投诉问题一:只能在指定地点定损

  据陈先生介绍,出险后的士司机拨通了其车险公司人保财险的服务热线,查勘员来到现场后却表示要车主去4S店或者修理厂定损。“定损员强调,定损之前要通知的士司机,由的士司机打电话给人保确认,通知定损员到修车的地方定损。”过了一个星期,陈先生忙完,想起修车,结果发现对方电话一直关机。“当时急于修车,于是自己尝试给人保电话,这下麻烦来了。”

  在保险公司的强烈要求下,陈先生只好选择其指定的一家怡乐路大昌定损点,结果却被告知“这里只能定市场修理厂的价格,定不了4S店的价格”。陈先生这下可不乐意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修理厂的价格肯定要便宜过4S店的价格,那我这不是明摆的吃亏。”

  专家释疑:

  保险专家表示,修理厂和4S店,甚至第三方物价机构都具有定价权,他们可以提供相关定损单, “消费者是可以灵活选择定损点的,一般保险公司也会有相关人员在4S店驻点,进行定损工作。”

  保险相关负责人员表示,“之所以有选择性地推荐定损地点,也是为了保证定损金额相对合理。”据介绍,4S店本身是没有定损权限,如果4S店的修车工作跟保险事故没有直接关系,并不是针对保险事故范围内的损失定损,那么保险公司不能完全按照4S的定损方案定损。“而定损员的工作主要是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以4S店如果没有跟保险公司合作的话,车主可以在交警认定双方责任后委托物价部门进行定价。”

  个案投诉问题二:

  开盖定损后必须定点修车

  在陈先生的一再要求下,修理厂的工作人员终于答应去4S店定损。“如果非要去4S店的话,建议我去指定的4S店。谁知道这家店更黑。”陈先生告诉记者,“本来是个小划痕,4S店的定损员欧阳先生说,要打开车头灯的盖子才能定损,但如果打开车头灯的盖子就一定要在他们那里修理,否则也只能定修理厂的价格。这不是摆明着强制消费?”

  为了省事,陈先生最终无奈地接受了在4S店开盖定损修理的“捆绑消费”。

  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车主定点维修

  有车险专家表示,4S店定损后强制定点修车的做法是违规的,车主完全可以进行投诉。据介绍,在定损完之后,车主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定损点修车。“就算开盖定损后,车辆可能存在一定的拖车费用,但是由此必须定点修车的做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这种做法也是违规的。”

  为什么查勘员到了现场却无法定损?在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核赔人员后,记者了解到,未现场定损,不排除查勘员认为车辆除了表面的划痕,内部可能也存在一定故障的情况,而当场开盖定损可能会产生系列拖车费用问题,所以建议消费者一并去修理厂或4S店定损修理。“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定损员到达现场后应该先进行车辆外观定损,对于内部可能产生的故障,定损员应该及时跟进在双方都同意的定损地点一并拍照、定损加修理。”

  事实上,针对轻微简单的车险案件,广州公安局交通交警支队和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了11个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快撤理赔点,在不影响正常行驶且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赔款在2000元以下的情况下,车主可以按照交警或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指引,就近去快速服务点进行理赔

2013年2月20日

车损险条款,从保险原理上看没有什么问题
    “保险公司让车主投保车损险,一旦出险就说超出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无效,这涉嫌欺诈”,日前有媒体痛批我国车险行业存在霸王条款,对消费者“高保低赔”。针对这种说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这种说法存在常识性错误。而昨天一位保险监管机构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我国车险行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监管机构也计划逐步解决,但目前某些关于车险问题的报道,并没有说到“点儿”上。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车辆发生全损在车损险投保客户中只是极少情况,用个别案例“推导”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令人非常不解。 “车损险,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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