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车险产品可以遵循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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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 1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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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的
车险费率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上保险,由于条款的规定各不相同,即使发生了同样的事故也可能得到不同的赔偿。损失是否会得到理赔,由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三部分内容确定。一个损失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才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在“责任免除”范围之外;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违反“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不予赔偿,因此消费者在比较各家公司费率的同时,有必要对其保险条款进行研究比较。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2002年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条款,新条款基本都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改进过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提供新条款和2002年条款的对比,了解各家保险公司新条款的特点和变化,从中找出适合自己的险种。具体操作方式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要求业务人员向自己介绍哪些险种可以投保。由于很多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设计了不同的条款,可能有很多条款私家车不能投保,所以应该要求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只为自己介绍可以投保的条款,避免混淆。
要求业务人员介绍新条款与旧条款的区别,重点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处理(特别是免赔率)、被保险人义务(特别是其中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义务)等内容。这几条规定了对于哪些事故保险公司能赔,哪些不能赔,能赔的怎么赔。如果一个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同时不在“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并且被保险人没有违反“被保险人义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赔偿处理”中的规定赔偿,否则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
在赔偿处理中特别要重视免赔率,免赔率越高,同样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就越少。在新条款中,各家对免赔率的规定有较大差别,消费者需要注意比较。另外,有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
。如果打算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除了注意有哪些免赔率外,还要注意哪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哪些不可以取消。
对于出险较少的客户,还要注意关于条款中无赔款保险费优惠的规定,如果自己没发生赔款,今后的保险费如何优惠。
为避免被人误导,保险业务员所说的内容,特别是对自己有利的,都可以让他指出所述内容在保险条款第几条第几款,眼见为实。
对保险业务人员口头做出的承诺一定要落实到文字上,或者在条款中有明文规定,或者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注明。否则,今后一旦发生争议很难取证。
最后,可以比较各公司条款的差异,基本原则是:“保险责任”越多越好,“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越少越好,赔偿金额越高越好,“免赔率”越低越好。再对照相应的费率,一定可以选择一份称心如意的保险。
车险很重要,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现实生活中,购买爱车后,几乎所有的车主都会及时上全保险,为自己的爱车增加安全系数,一旦日后发生车辆事故,就可以给自己减少损失。不过,车险基本上都以1年为期限,时间较短,在续保时,特别是在续保的时间上,不少人持不同态度。有的主张续保要趁早,有的则认为不宜太早。无论是提倡早续保,还是晚续保,可能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观点一:车辆续保要尽早
持这种观点的车主,除了具有较强保险意识以外,还存在3种情况。
脱保后出事故
有些车主第一年买了车险后没...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6日
爱车出险 为何4S店就要车主自己出钱修车 杭州读者曹先生给本报来电投诉:“我的车停在小区里忽然烧起来了。是谁的责任都没鉴定,4S店就要我自己出钱修车!”
车主:冷车也会烧起来,太可怕了
车主曹先生,退休以前在新疆工作,爱车是2008年6月在新疆买的,平时跑得不多,总行驶里程仅3万公里。退休回到杭州,今年5月15日,曹先生在杭州车管所办了转籍,车辆检测也是正常的。
6月19日早上5点半,曹先生刚起床,忽然听到窗外爱车警报声大作。出门一看大吃一惊,前一天晚上停在小区车位上的爱车,车头冒起浓烟!事情过去10多天,曹先生打电话给记者时仍连...
查看全文>> 2012年11月23日
税率优惠已经不存在了,那购置税又该如何计算呢?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凡是在我国境内的有车辆的个人和单位都要进行购置税的缴纳。购置税的纳税人是购置、获赠、自产等方式获取车辆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汽车、电动车、农用车都在范围内。那么新汽车购置税减少税率了吗?
现在的购置税规范,是2012年1月1日实施的,2009年,购买1.6L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只需要缴纳5%的购置税,2010年缴纳7.5%的购置税,那么新购置税出台了,是否还有优惠政策呢?
新出台的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统一为10...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4日
旧车买“全险”投保价格如何计算 投保价格如何计算车险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车辆投保价格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第二种按实际价值确定,第三种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对于车主来说,最合理又省心省事的是第二种方式。那么如何确定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相关规定,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车辆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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