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7-20 10:16:17    加入收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

  今年8月份,车主吴先生驾驶奥迪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捷达车相撞,奥迪车损1800元,捷达车损300元,交警判定吴先生无责,捷达车负全部责任,吴先生及时向其投保交强险的 保险公司报了案.

  事故处理完毕后,吴先生向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按无责任财产损失原则赔给吴先生三者捷达车损失300元的20%,即60元,吴先生领到赔款后,一脸困惑,究竟该得到多少赔偿呢?

  案例中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理解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指在无责任财产赔偿限额内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还是指按实际损失的20%计算后,再按是否超过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偿呢?专家提示

  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依据此条,在本案中捷达车的损失300元,小于无责任财产险损失的赔偿限额(400元),保险公司应该按实际损失赔偿,即赔偿吴先生保险事故赔款300元,而不是60元.

  专家还指出,在本案中,如果捷达车的损失超过财产险无责任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保险公司按赔偿限额(400元)赔付,超过无责任赔偿限额的部份,保险公司及吴先生均不予赔偿,如捷达车投保商业车损险,由其投保的商业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限额部份.关于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及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赔偿原则同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13年3月31日

盘点车险投保要注意的六大事项
     投保车险需注意以下六大事项: 一、投保单上应认真准确填写投保人的联系方式,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如果通过他人代填投保单,投保人一定要核对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险种是否符合自己的投保意愿。 二、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投保多份交强险,但为获得充足保障,可自由选择投保商业车险。投保人应尽可能在一家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车险,以减少理赔手续,保证理赔及时性及准确性。 三、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个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办理投保时,要先核实业务员的身份、代理销售方的代理资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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