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o与捷达发生了“亲密接触”,私了麻烦多

 所属分类:  2013-7-31 17:28:16    加入收藏
4月初,张先生驾驶自己的POLO路经红星路,不料与一辆捷达发生了“亲密接触”。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对方全责。张先生因家里有急事,便决定与对方私了:对方赔偿张先生1000元,张先生自行修理,修理费多少再与对方无关。但张先生没有想到,事后修理费用竟高达2300元。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就超出的1000多元修理费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张先生已经与对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再对张先生的车辆承担赔偿责任。

  商众专家点评

  一些驾驶员在车辆出现小的交通事故时往往私下解决,但这也存在一定风险。按照张先生遇到的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向其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之所以拒赔,原因就在于,张先生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中,规定了超过1000元的修理费,对方不负责。这就意味着张先生主动放弃了超额部分的索赔权力。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赔偿权力的,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就此,商众车险专家提醒各位驾驶人: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切勿自行定损签订赔偿协议,放弃自己的权力。正确的做法是,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然后配合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进行索赔。另外,在现实中,目前诸如商众车险这样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为车主提供事故救援、上门接车、协助定损、安全送修等一条龙服务,车主只需一个电话,理赔人员就可以全程代为理赔。(以上车险案例由商众车险超市提供,若对此您还有其它疑问,您也可以拨打成都商报旗下“商众车险超市”

201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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