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产险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
2013-8-6 10:55:04
加入收藏
a公司租用b公司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1日,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保险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9月a公司因办公需要搬离位于b公司的办公场所同时解除租赁合同,同年10月b公司房屋发生火灾,a公司知悉此情况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a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赔。
昨日,成都某公司的林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碰到的一个拒赔案例。对此,华安产险四川分公司相关专家给予了解答。
案例分析
保险利益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b公司房屋)对于投保人a公司在租用期内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但保险事故发生时,a公司已搬离b公司房屋并解除租赁合同,a公司不再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华安产险四川分公司相关专家提示各位消费者,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一)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保险与赌博均是基于偶然事件的发生而获益或受损。如果保险关系不是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而是投保人可以就任何标的投保,那么必将助长人们为追求获得远远高于其保险费支出的赔付数额而利用保险进行投机的行为。这类行为无异于赌博,是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这里所谓的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获取保险金赔付而违反道德规范,甚至故意促使保险事故发生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放任损失扩大。保险利益原则的限定,杜绝了无保险利益保单的出现,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道德风险,保护了被保险人生命与被保险财产的安全。
(三)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合同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补偿的是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损失。保险保障就是要保证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得到及时的赔付,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
第三责任险即为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交强险实施后成为非强制性)。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除外责任对待。
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例如,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
查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满3年。按规定,投保满3年的无责任事故客户,今日起可享受下浮30%的最优惠保费费率。
据悉,交强险设置了保费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的机制,6座以下私家车交强险基础保费是950元,这也是新车投保的费用。如果一位2006年投保的客户3年内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今年续保时就可获得7折最优惠保费费率,仅需支付665元。昨日,人保四川分公司人士表示,由于交强险续保最早可提前3个月办理,已有成都客户以最优惠费率即7折买得交强险。据保监会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
查看全文>> 记者辛红记者今天从保险监管工作会上获悉,一季度监管部门共对204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实施217家次行政处罚,其中吊销许可证1项,责令撤换相关责任人21人,罚款1230.7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0项。
检查发现,个别公司通过提高手续费争抢新车业务;部分地区执行行业自律规定出现松动,贴费、高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现象有所抬头;非车险业务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通过特别约定、保险协议等方式,随意扩大保险责任、降低责任免除条件,变相不执行条款费率。
另外,近期...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日
车主在为自己的二手车投保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保险公司
平安保险
人寿保险
太平洋保险
-->
车辆所在省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辽宁省四川省天津市重庆市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云南省吉林省山西省安徽省贵州省江西省青海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省海南省甘肃省
车辆所...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