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着火被焚毁,保险公司拒赔

 所属分类:  2013-8-14 23:10:23    加入收藏

王某的轿车着火被焚毁,但他当时没向保险公司报案,而且火灾原因不明,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此后王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某称,他于2009年12月7日购车,并于当天在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6.8万元,保险期一年。去年10月29日,王某的轿车在昌平区发生火灾并被焚毁。经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起火原因排除车辆内部线路、油路的问题。王某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约定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应赔偿他车辆损失6.8万元。

  保险公司辩称,保险条款中规定,投保人应在事发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但他们并没接到王某报案。同时,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仅排除了车辆因自身问题起火的可能,不排除人为外来火源所致,“现在车辆着火原因不明,属于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此外,王某也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车辆损失为6.8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13年4月21日

拼车游推荐:短期意外险
    拼车游推荐:短期意外险 近年,租车、拼车出游逐渐流行,三五个人共搭一车,虽然省去了购买车票的麻烦,但是长途旅行也难免会有意外发生。除了为车辆上足商业车险外,拼车人也应各自买一份短期意外险。 据了解,车辆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障范围、保险金额方面都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而拼车人不能获得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表面来看,可对拼车人进行赔付,但是该类车险责任要约中明确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可见,...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