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下车问路被自己驾驶的货车撞死,保险公司该不该以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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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5 23: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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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以死者不属于第三者驳回其家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11万元的请求。
2008年3月23日,吴某驾驶自己的机动车运货,途中因道路不熟停车问路,因未拉手刹,致使车辆溜行将自己当场撞死。经交警认定,吴某驾驶制动不符合标准车辆,停车时未拉手刹,未能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家属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死者是车主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中所指的受害人,拒绝理赔。双方遂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并有明确提示,作为投保人理应能够理解并注意到。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保险责任,是指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条款明确吴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承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随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的取消,很多平时都没有购买保险习惯的消费者都是处于“裸奔”状态。保险专家表示,不少保险公司的交通意外险,均已把乘坐火车纳入保障范围,若已买交通意外险,乘客便不用再单独购买。
此外,现在也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铁路的意外险,30元保费可以保障50万元,保险期限是一年。
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从今日起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至此,占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在实施61年后正式画上句号。
针对铁路强制险退市,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不...
查看全文>> 有车主反映:当车辆发生意外又不属公安或消防部门受理范围时,申请保险理赔百般困难 近日,韩先生的车发生自燃事故,车内的蓄电池被烧毁。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他提供公安或消防部门的证明,但这两个部门均认为此事不属于他们受理的范围。经历一番周折后,韩先生甚至认为,如果他的车子被完全烧毁甚至还殃及其他车辆,那么他获赔的程序会比只是蓄电池被烧毁容易得多。他认为这个推论很荒诞,但事实可能就是如此。 据韩先生称,5月14日下午5时,他到某停车场取车,保管员告诉他,当天上午8时左右,在...
查看全文>> “车损险低于500元不赔,高于500元要扣除500元再赔”,近日,合肥的各大财险公司推出的绝对免赔政策在车险业内引起轩然大波,消费者指出,推行这一政策,保险公司有变相涨价之嫌。此项绝对免赔政策是否也会波及到上海的车险市场?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太平洋保险以及平安保险在内的各大车险公司,得知上海地区目前并不存在这样强制性的绝对免赔额,上海车主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选择绝对免赔额。
所谓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6日
理赔陷阱3汽配城买配件4S店修 汽配城买配件4S店修
即使定损点为4S店,保户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很常见的情况是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给保户的车辆装上。所以消费者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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