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财险注水“电销” 汽车经纪“借壳”操作

 所属分类:  2013-8-17 15:29:03    加入收藏
保险代理乱象在逐渐曝光。在保监会严肃整顿代理市场的大背景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配合违规行为依然潜伏在其中。

  南都记者昨日从重庆保监局网站获悉,太保财险、人保财险[微博]、平安财险(老三家)等多个机构通过同一家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实行“直销变电销”

的操作,违规承保358笔,涉及金额超过100多万。

  事实上,类似“直销变电销”、无牌运作的背后是财险市场的激烈竞争。南都记者从老三家中的某公司渠道人士处获悉,由于车险渠道竞争激烈,为了抢占渠道市场,老三家会同时给予车行以及其他经纪公司优惠的待遇,而车商代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有时亦会通过“直销变电销”的方式来操作,通过电销渠道15%的优惠来拓展投保数量。

  老牌财险注水“电销”

  自电销与网销等渠道成为车险的新兴销售渠道后,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和人保财险等三大老牌财险公司亦在维护渠道。以中国平安[微博]为例,据中国平安2012年年报显示,产险电话车险业务保费增长26 .5%至285 .3亿元,保费占比提升2.3个百分点至28.9%。然而,由于电销的车险费率可便宜15%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司的电销数据亦存在“注水”现象。

  南都记者从重庆保监局官网获悉,太保财险、人保财险以及平安财险等三大巨头部分支公司出现了“直销转身变电销”的违规行为。平安财险亦被曝光了类似的承保方式。其中,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对通过汽车经销商、代理人等中介渠道开展的10988笔商业车险业务使用车险电销专用条款承保,涉及保费4275万元,至检查之日已支付中介费用89万元。按保监会要求,车险电销专用产品属于中国保监会审批条款,保险公司必须以直销形式销售,不得委托、雇用保险中介机构销售车险电销专用产品,不得支付手续费等中介费用。这种“直销变电销”操作方式的背后是财险市场的激烈竞争。

  另一位财险业内资深人士亦在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这种方式算是“虚挂保费”,业内尚未对这种方式的专业称谓。

  汽车经纪“借壳”操作

  同一家汽车经纪公司配合并参与两家财险公司的违规操作,其背后却透露着财险公司对渠道考核的严谨性不够。

  重庆曙光汽车经纪有限公司为何成为财险青睐的合作对象呢?南都记者从重庆工商总局获悉,重庆曙光汽车经纪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最近通过年检的时间为2013年。据公告显示,曙光汽车经纪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2012年12月9日过期失效。也就是说,太保财险和人保财险的三家机构,都在曙光汽车经纪无牌销售的时期内,依然委托其销售保险。而据重庆保监局披露的操作模式显示,曙光汽车经纪公司先从寿险营销员等渠道购买业务,然后通过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串通,利用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的代理资格收取佣金等方式,获取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利益。

  其中,在2012年12月9日至2013年4月1日期间,深圳美臣泰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把曙光汽车经纪公司非法代理的411笔车险业务以美臣泰平重庆分公司的名义交给部分财险公司承保,收取的佣金自留2.47万元,支付曙光汽车经纪公司9.76万元。

2013年7月11日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费用包括: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中的抢救费是什么意思? 交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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