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险近期被处罚情况大盘点
“鸳鸯保单”是指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机构在打印保单时,人为地将保单各联分开打印,保单的客户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等各联的内容不一致。“鸳鸯保单”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大,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拒赔。
山西保监局近日公布消息,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忻州营销服务部因在车险业务中出现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约270万元,其直接负责人被处以责令撤换的行政处罚。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受罚
经山西保监局查实,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忻州营销服务部在车险业务中有919笔业务存在违规行为,涉嫌给予投保人的保单中投保险种、保险费金额与保单副本记载不一致,保费差额共270.44万元。
山西保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该营销服务部总经理罗庆红作出 “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联系了永安财险忻州营销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销售人员均表示“罗庆红已经调离”。记者随后联系了永安财险山西总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他在这里有个办公室,早上还来了,下午出去了。”当问到罗庆红的职位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罗庆红刚来不久,还没正式入职。
从事多年保险行业实务的黄先生表示,保单正本和副本不一致,这就是俗称的“鸳鸯保单”。保险公司内部风险审查时,因为没法和客户的保单对照,因此很难发现。保险公司一般选择车险做手脚,是因为保险特别是车险出险属于小概率事件,如果出险的话就临时录入系统进行理赔,不出险就将钱存入小金库留作他用。
270万究竟流向哪里?
那么近270万的差额究竟流向了哪里?《每日经济新闻》为此多次拨通了罗庆红的手机,但他都拒绝接听。记者随后联系了永安财险位于西安的总公司,对方也拒绝给出任何回应。
上述黄先生表示,有时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额,往往会变相给客户优惠。但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大,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拒赔。
“也不排除是副本比正本少记270万元”,黄先生认为,例如,投保的客户实际缴保费1000万元,保单副本显示只缴了730万。至于差额款项,很可能是被公司内部人员私设小金库侵吞。也可能是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部分资金以送礼品、赠送汽车保养等配套服务的方式返还客户。
他表示,每张保单的保单号都是唯一的,消费者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查询保单的具体信息。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通过正当渠道购买。
违法行为是“故伎重演”?
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8月,永安财险珠海支公司因私车公挂违规降费承保,出现3万多元的差额,被广东保监局罚款5万元。
此外,多个地方保监局都有对永安财险处罚的现象,且违法原因大多雷同。2009年2月,保监会查出永安财险未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对其进行了处罚和通报批评。
黄先生表示,永安财险这次其实是“故伎重演”。永安财险的内部工作人员频繁违规,私自侵吞公司财产,也导致了公司没有经济实力提取足够的准备金。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是国家电力、电子、石油、商贸、有色金属、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一家经营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对此,黄先生认为,作为永安财险股东的决策方没有一家主营业务是保险,也是导致永安财险频繁违规、内部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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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近期被处罚情况
2008年2月,深圳保监局查出永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在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中,未对机票代理点进行有效的培训和管理、与未签订保险代理协议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委托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平安险业务以实收保费确认保费收入、虚假批单退费。
2008年2月,广东保监局对永安财险肇庆支公司罚款18万元,对永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中列举了包括虚列营业费用、虚假批改、过单洗手续费、私车公挂、设置辅助流水账、查勘费用违规、私刻公章等多项违法行为,涉案金额高达1912.88万元,该支公司通过以上行为2006年套取了245万元,2007年套取了188万。
2008年8月,永安财险珠海支公司因私车公挂套用车型违规降费承保的行为被广东保监局罚款5万元。该公司将家庭自用车按机关企事业单位非营业车承保商业险(相应交强险业务按家庭自用车性质承保),商业险原本11万多元的保费最后只收取了8万多元,保费差额达3万元。
2008年11月,永安财险惠州支公司又因为通过纵横代理公司过单洗手续费,被罚款3万元。2007年全年,该支公司通过此方式获得404797.14元,2008年上半年,获450642.39元。
2009年2月,保监会就永安财险2007年少提准备金2.15亿元进行通报批评,永安财险被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撤换精算负责人。
山西保监局近日公布消息,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忻州营销服务部因在车险业务中出现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约270万元,其直接负责人被处以责令撤换的行政处罚。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受罚
经山西保监局查实,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忻州营销服务部在车险业务中有919笔业务存在违规行为,涉嫌给予投保人的保单中投保险种、保险费金额与保单副本记载不一致,保费差额共270.44万元。
山西保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该营销服务部总经理罗庆红作出 “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联系了永安财险忻州营销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销售人员均表示“罗庆红已经调离”。记者随后联系了永安财险山西总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他在这里有个办公室,早上还来了,下午出去了。”当问到罗庆红的职位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罗庆红刚来不久,还没正式入职。
从事多年保险行业实务的黄先生表示,保单正本和副本不一致,这就是俗称的“鸳鸯保单”。保险公司内部风险审查时,因为没法和客户的保单对照,因此很难发现。保险公司一般选择车险做手脚,是因为保险特别是车险出险属于小概率事件,如果出险的话就临时录入系统进行理赔,不出险就将钱存入小金库留作他用。
270万究竟流向哪里?
那么近270万的差额究竟流向了哪里?《每日经济新闻》为此多次拨通了罗庆红的手机,但他都拒绝接听。记者随后联系了永安财险位于西安的总公司,对方也拒绝给出任何回应。
上述黄先生表示,有时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额,往往会变相给客户优惠。但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大,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拒赔。
“也不排除是副本比正本少记270万元”,黄先生认为,例如,投保的客户实际缴保费1000万元,保单副本显示只缴了730万。至于差额款项,很可能是被公司内部人员私设小金库侵吞。也可能是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部分资金以送礼品、赠送汽车保养等配套服务的方式返还客户。
他表示,每张保单的保单号都是唯一的,消费者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查询保单的具体信息。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通过正当渠道购买。
违法行为是“故伎重演”?
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8月,永安财险珠海支公司因私车公挂违规降费承保,出现3万多元的差额,被广东保监局罚款5万元。
此外,多个地方保监局都有对永安财险处罚的现象,且违法原因大多雷同。2009年2月,保监会查出永安财险未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对其进行了处罚和通报批评。
黄先生表示,永安财险这次其实是“故伎重演”。永安财险的内部工作人员频繁违规,私自侵吞公司财产,也导致了公司没有经济实力提取足够的准备金。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是国家电力、电子、石油、商贸、有色金属、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一家经营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对此,黄先生认为,作为永安财险股东的决策方没有一家主营业务是保险,也是导致永安财险频繁违规、内部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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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近期被处罚情况
2008年2月,深圳保监局查出永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在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中,未对机票代理点进行有效的培训和管理、与未签订保险代理协议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委托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平安险业务以实收保费确认保费收入、虚假批单退费。
2008年2月,广东保监局对永安财险肇庆支公司罚款18万元,对永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中列举了包括虚列营业费用、虚假批改、过单洗手续费、私车公挂、设置辅助流水账、查勘费用违规、私刻公章等多项违法行为,涉案金额高达1912.88万元,该支公司通过以上行为2006年套取了245万元,2007年套取了188万。
2008年8月,永安财险珠海支公司因私车公挂套用车型违规降费承保的行为被广东保监局罚款5万元。该公司将家庭自用车按机关企事业单位非营业车承保商业险(相应交强险业务按家庭自用车性质承保),商业险原本11万多元的保费最后只收取了8万多元,保费差额达3万元。
2008年11月,永安财险惠州支公司又因为通过纵横代理公司过单洗手续费,被罚款3万元。2007年全年,该支公司通过此方式获得404797.14元,2008年上半年,获450642.39元。
2009年2月,保监会就永安财险2007年少提准备金2.15亿元进行通报批评,永安财险被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撤换精算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