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代位求偿”或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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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0 2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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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年年底,厦门、辽宁等地也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选定作为代位求偿权试点的首批地区。
似乎“代位求偿”离我们越来越近,但目前福州的车险市场是否已具备推广该机制的条件呢?“代位求偿”真要落实又要有哪些条件呢?
早在2003年,商业车险条款变动后,“代位求偿”这一做法也被引入车险赔付中。这点行内都清楚,但不会跟客户表明,更不会在保单上体现。就算有的客户专业些,提出这样的要求,保险公司也无法做到,或是找些理由推托。”一位从事多年车险工作的业内人士透露。“原因有多方面,代位追偿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先行垫付的款项,其次,无责方承保公司的查勘员原本不需要出险的,在这样的要求下也不得不到现场处理,这自然就增加了人力成本。如果碰到追偿成本过高或是无法追偿回来的,就成了坏账。这些就是保险公司对代位追偿讳莫如深的原因。其义务没能履行主要还是受经济效益的制约。”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福州某些保险公司,但相关人士均对此谨慎地表示,只有上级部门发文要求,才有可能推广实施。“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能对此问题发言,更不用说自行实施,因为这是保险业的大事。”某相关人士强调。而记者在得不到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官方回复时,便以车主身份向保险公司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法提供。
“此次只是通过保险协会来宣传《示范条例》及提出倡议,并非由保险行业主管部门保监局发文强制要求执行,也间接地表明,真正要做到全国范围开展代位求偿,还需要一个过程和市场调研。”业内人士如是说。
保险提醒
依法依理都不要自行垫付
业内人士表示,在遇到这样的事故时,千万不可放走全责方,私自垫付维修费。“依法规定全责方是有义务先向无责方垫付维修费用。明知自己是全责方,却仍不肯出钱赔偿的,明显是无赖。且不说这样的无赖会不会兑现赔偿。万一对方无赖到底,倒打一耙,在你垫付维修费后声称已将赔款给了你。你则会非常被动,即便诉诸法律,这也是有争议的官司,因为对方全责时本就不该自己掏钱,掏了钱就不正常了。”
除了代位追偿,原则上,聪明的做法是要求交警处理现场时协助要对方负责理赔。如果对方执意不肯,则向交警投诉,由交警协助采取一些必要手段,甚至交警会扣他的车。这样操作后,即使扣了车他也不理会,交警也拿他没办法,但至少在以后有争议需要诉讼时交警也会是你的见证人。
相关链接
“代位求偿”或将进一步明确
近日关于这一名词的热点报道更是频见报端。一个月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发表《加强和改善车险理赔服务倡议书》,倡议“建立和落实行业代位求偿和理赔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理赔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
来自《中国保险报》的报道,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部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将引发商业车险重大变革,在我国车险发展历程中有着重要意义,其中,强调了“体现代位追偿,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并提供多种赔偿方式。”
在国外,由于保险业及相应的法制较为发达和完善,车险中的代位求偿得以普及,且已有相应的保险精算,在成本控制和标准、流程上都很完善。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国内虽有立法,由于受法制建全度、执法的局限、道德风险的存在,政府对此并无规定强制保险公司要无条件接受被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而事实证明,在目前的条件下,代为求偿也并不能在车险中有效、广泛地实现。令人欣喜的是,随着保险业不断发展,丰富的司法实践、法律学者们对理论的不断雕琢、试点城市的推广以及各种政策信号。我们看到了未来行业主管部门如果能通过制度化进行规范,并实施有力的监管和协调,创造良好的追偿环境,我们则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享受到代位求偿带来的各种好处。车损险代位追偿机制的建立,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似乎“代位求偿”离我们越来越近,但目前福州的车险市场是否已具备推广该机制的条件呢?“代位求偿”真要落实又要有哪些条件呢?
早在2003年,商业车险条款变动后,“代位求偿”这一做法也被引入车险赔付中。这点行内都清楚,但不会跟客户表明,更不会在保单上体现。就算有的客户专业些,提出这样的要求,保险公司也无法做到,或是找些理由推托。”一位从事多年车险工作的业内人士透露。“原因有多方面,代位追偿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先行垫付的款项,其次,无责方承保公司的查勘员原本不需要出险的,在这样的要求下也不得不到现场处理,这自然就增加了人力成本。如果碰到追偿成本过高或是无法追偿回来的,就成了坏账。这些就是保险公司对代位追偿讳莫如深的原因。其义务没能履行主要还是受经济效益的制约。”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福州某些保险公司,但相关人士均对此谨慎地表示,只有上级部门发文要求,才有可能推广实施。“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能对此问题发言,更不用说自行实施,因为这是保险业的大事。”某相关人士强调。而记者在得不到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官方回复时,便以车主身份向保险公司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法提供。
“此次只是通过保险协会来宣传《示范条例》及提出倡议,并非由保险行业主管部门保监局发文强制要求执行,也间接地表明,真正要做到全国范围开展代位求偿,还需要一个过程和市场调研。”业内人士如是说。
保险提醒
依法依理都不要自行垫付
业内人士表示,在遇到这样的事故时,千万不可放走全责方,私自垫付维修费。“依法规定全责方是有义务先向无责方垫付维修费用。明知自己是全责方,却仍不肯出钱赔偿的,明显是无赖。且不说这样的无赖会不会兑现赔偿。万一对方无赖到底,倒打一耙,在你垫付维修费后声称已将赔款给了你。你则会非常被动,即便诉诸法律,这也是有争议的官司,因为对方全责时本就不该自己掏钱,掏了钱就不正常了。”
除了代位追偿,原则上,聪明的做法是要求交警处理现场时协助要对方负责理赔。如果对方执意不肯,则向交警投诉,由交警协助采取一些必要手段,甚至交警会扣他的车。这样操作后,即使扣了车他也不理会,交警也拿他没办法,但至少在以后有争议需要诉讼时交警也会是你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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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或将进一步明确
近日关于这一名词的热点报道更是频见报端。一个月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发表《加强和改善车险理赔服务倡议书》,倡议“建立和落实行业代位求偿和理赔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理赔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
来自《中国保险报》的报道,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部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将引发商业车险重大变革,在我国车险发展历程中有着重要意义,其中,强调了“体现代位追偿,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并提供多种赔偿方式。”
在国外,由于保险业及相应的法制较为发达和完善,车险中的代位求偿得以普及,且已有相应的保险精算,在成本控制和标准、流程上都很完善。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国内虽有立法,由于受法制建全度、执法的局限、道德风险的存在,政府对此并无规定强制保险公司要无条件接受被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而事实证明,在目前的条件下,代为求偿也并不能在车险中有效、广泛地实现。令人欣喜的是,随着保险业不断发展,丰富的司法实践、法律学者们对理论的不断雕琢、试点城市的推广以及各种政策信号。我们看到了未来行业主管部门如果能通过制度化进行规范,并实施有力的监管和协调,创造良好的追偿环境,我们则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享受到代位求偿带来的各种好处。车损险代位追偿机制的建立,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