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和理赔金额之间有何联系

 所属分类:  2013-8-25 21:53:13    加入收藏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如何确定以及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和理赔金额之间的联系。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如何确定

实际上,关于如何确定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很多车主都只是一知半解,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机动车辆损失险的理赔有着重要意义。机动车损失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险金额可以按三种方式确定。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时购置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实际价值指的是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高折旧金额不能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3、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通过这种方式确定时,要保证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和理赔金额之间有何联系

2009年10月1日出台的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这就为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不足额投保给出了定义,车主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投保的方式,在保费支出和今后的理赔金额之间做出取舍。

2013年3月23日

未经定损送修的保险公司可拒赔
    未经定损送修的不赔   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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