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汽车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的解读

 所属分类:  2013-8-27 13:21:14    加入收藏
由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人们在保险实务中越来越感到诚信原则的重要性,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遵守这一原则,故称最大诚信原则。具体讲即要求双方当事人不隐瞒事实,不相互欺诈,以最大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以保证对方权利的实现。最大诚信原则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它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由于保险人面对广大的投保人,不可能一一去了解保险标的的各种情况,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将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足以影响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增加特别条款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保险实务中一般以投保单为限,即投保单中询问的内容投保人必须如实填写,除此之外,投保人不承担任何告诉、告知义务。

  投保人因故意或过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保险人可以据此解除保险合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等。

  (二)履行说明义务

  这是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由于保险合同由保险人事先制定,投保人只有表示接受与否的选择,通常投保人又缺乏保险知识和经验,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内容。对于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人应当履行说明义务。对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应当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未明确说明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发生效力。

  (三)履行保证义务

  这里的保证,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作出承诺,保证在保险期间遵守作为或不作为的某些规则,或保证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因此,这也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

  保险上的保证有两种,一种是明示保证,即以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出现,是保险合同的内容之一,故为明示。如机动车辆保险中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等条款,一旦合同生效,即构成投保人对保险人的保证,对投保人具有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力。另一种是默示保证,即这种保证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并不出现,往往以社会上普遍存在或认可的某些行为规范为准则,并将此视作投保人保证作为或不作为的承诺,故为默示。如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合同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被保险人外出时应该关闭门窗,但这是一般常识下应该做的行为,这种社会公认的常识,即构成默示保证,也成为保险人之所以承保的基础,所以,因被保险人没有关闭门窗而招致的失窃,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013年3月23日

出交通事故后车险索赔第二步核定
    第二步核定: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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