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介绍了保监会对交强险的各项筹备工作。目前交强险的保险标志已会同公安部门制订完毕,专用保险单也已完成制作。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透露,此次交强险费率的制订原则主要参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数据。
费率参考三者险数据
郭左践介绍,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交强险的条款。保险定价的原则是定价在先、赔付在后,此次对于交强险的费率制订,主要是由精算师利用精算方法确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了各大保险公司的力量,聘请了一家著名的国际精算事务所参与费率制订过程。
据了解,因为交强险是新制订的一个险种,保险行业协会在确定交强险的费率时,并无现成的数据可以利用。首先是挖掘历史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数据,利用精算假设,通过集中一个很大的基础数据,来确定这一费率的最终水平。保监会在对由保险行业协会报上来的交强险费率审批时,要参考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车主的个人支付能力,还要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因素。
郭左践透露,保监会在下发给各财险公司的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上报经营交强险申请的截止时间。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几乎所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在积极向保监会报送申请材料,希望能够取得这一经营资格。保监会要在7月1日前对于获得经营交强险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的名单向社会公布。
明年7月与违章率挂钩
按照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的费率制订将与机动车的交通违章挂钩。郭左践表示,从明年的7月1日开始,交强险的费率制订在全国范围将正式与机动车的交通违章率挂钩。
据了解,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前提是要建立保险信息与道路交通违章信息共享平台。但目前这一平台仍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正在与公安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鉴于从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行,而交强险在首年实行的是全国统一条款、统一费率,因此浮动的费率水平将从下一个保险年度起开始执行。
郭左践表示,最成熟的交强险模式应该是这样:品种有许多种选择,责任限额也不同,各公司经营这一险种的费率不同,在地区之间的费率水平也不同。但目前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只能是从统一的赔偿限额和统一的基础价格(费率)开始做起,下一步在费率的制订中要引入地区差异。
费率不低 不盈即亏
尽管国家对于交强险的经营原则定位于“不盈不亏”,但郭左践明确表示,交强险虽然属于法定保险业务,但其自身也是保险产品,在经营中不可能实现不盈不亏,而是不盈即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