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条款何时能正式出台
所属分类:
2013-9-12 9:33:52
加入收藏
从2011年开始征求意见,到2012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新
车险条款)。相比现行条款,新车险条款对于备受诟病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及部分免责条款进行了删改,更强调对车主利益的保障。正因如此,新车险条款何时能正式出台实施也一直受到广大车主的关注。
近日,有消息称,新车险条款有望在今年7月1日实施,目前各公司正在为新条款的正式实施做最后准备。据了解,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另外,从这些条款修改来看都更强调了维护车主的权益。尤其是新条款中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也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开始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格投保,但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此外,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还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的程序。
《示范条款》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此外,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发生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后,除可以沿用过去的索赔方式外,还能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
不仅如此,《示范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减少了免赔事项,大幅提高了车险保障能力。《示范条款》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部分绝对免赔率。
“车险哪家便宜?”李先生最近在公司里几乎是逮谁问谁。虽然同事们惊诧于一向大方的他居然也开始计较了,但是也给出了不少建议。只是众说纷纭,让李先生花了眼。 眼看着车险就要到期了,李先生很为难:自从上次载着岳母小孩路上发生车祸,不光保险公司后来的服务和理赔着实让李先生不满,而且现在家中经济也大不如此前宽裕,所以便顾不上其他,频频在同事之间询问那句“车险哪家便宜”。 这天,李先生开车遇见一个久违的朋友吴先生。跟老友刚寒暄完,李先生嘴里便蹦出来“你知道买车险哪家便宜不?” “问我算是问对了,我做...
查看全文>> 责任险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 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5日
向保险公司索赔,需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等单证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那么,向保险公司 索赔需提供哪些.单证呢?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及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人身伤害的索赔单证应包括: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药费单据、有关护理费用证明、残疾用具发票;涉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及派出所证明;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
查看全文>> 核对保单: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