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车险所有案件索赔时均须提供的单证材料

 所属分类:中国人寿车险   2013-9-12 21:06:27    加入收藏
 中国人寿近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寿险产品电话购买专线———4008777777,用于销售包括分红型两全保险、意外险等在内的产品。这是保险业电话销售的最新动作,也标志着保险业电销领域的号码大战进一步升级。

   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2011年6月,中国人寿总公司将其寿险电话销售号码统一为4008777777,截至目前,该业务覆盖北京、重庆、安徽、浙江、江苏、陕西、四川、天津和河北等9个省级行政区域,最终将覆盖全国。

   近年来,财险公司在车险销售领域争相推出电话销售渠道,代替传统的保险营销员和车商销售渠道,而最近这一趋势也蔓延到了寿险业。

   怎样吸引客户通过电话购买保险,最简单有效的做法就是申请一个容易记忆的电话销售号码。

   走在最前面的是中国平安的电话车险,从2007年开始推出电话车险业务,中国平安就为电话车险申请到了一个容易记忆的号码,4008000000,电台广告中的“四零零八六个零”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头语。

   平安新车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6.9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126亿元,一跃成为电话车险领域的第一,市场份额也占到了整个行业的50%左右。取得这一业绩,除了“买平安车险省15%”,葛优的广告以外,易记的电话号码同样功不可没。

   财险的龙头老大人保财险同样意识到电话号码的重要性,从今年2月开始,人保财险推出全新的电话车险服务号码———4001234567,并以此为契机升级电话车险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效率。

   争抢号码资源的还包括一些中小保险公司,阳光保险新推的车险号码让众多保险公司羡慕:4000000000,人称“40亿”。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电话车险市场每年增幅巨大,但竞争激烈,而且市场份额有向少数保险公司集中的趋势,因此,抢夺稀缺号码资源,成为保险公司寸土必争之举。

      如果您的车辆出险,我们提醒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及时拨打中国人寿财险的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 40086 95519进行报案。我们会及时调派查勘人员协助您处理。如果车辆不能行驶,我们会协助您安排车辆救援。车辆修复前需保险公司确定损失。在人伤治疗过程中,我们会与您联系,提供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及索赔指导。我们会提示您需要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保险公司。我们会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为安全起见,大额赔款建议您选择转帐方式领取赔款,小额赔款可选择转帐或直接到我们的服务柜台领取赔款。

   所有案件索赔时均须提供以下单证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2.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3.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其它事故证明。 

   4.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肇事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5.领取赔款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 

   被保险人是自然人,本人领取赔款时,须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非被保险人本人领取赔款,或被保险人非自然人的,领取赔款时须提供:领取赔款授权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员身份证明。

   涉及车辆损失还需提供: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及附页。 

   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

   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设备恢复的工程预算、财产损失清单、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涉及人身伤、残、亡损失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通知书、需要护理人员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残、亡人员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护理人员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4.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5.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户口、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6.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7.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工资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涉及车辆盗抢案件还需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已登报声明的证明。 

   2.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原件)或免税证明(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停驶手续证明、机动车购车凭证、全套车钥匙。

   涉及车辆火灾(自燃)的案件还需提供:

   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鉴定报告证明。

   涉及诉讼、仲裁的案件还需提供:

   1.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 

   2.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赔偿证明(须由事故处理部门签章确认)。

2013年4月24日

司机必读:车祸后要立即做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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